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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关于印发《西宁市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进一步压实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青政办明电〔2020〕9号)要求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把保供稳价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得上、调得进、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平稳、市民基本满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基地建设,提高生产能力。充分的利用现有产业园区和周边优势资源,统筹做好特色种养高效示范区和西宁“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

  ——优化“一线四川”设施农业发展布局,市郊建立以叶菜、根茎类蔬菜为主的基地,湟中建立千亩大白菜、大葱、食用菌基地,大通建立千亩鸡腿红葱、甘蓝基地,湟源建立千亩胡萝卜、青蒜苗基地,调整种植结构,增加花色品种,加大技术指导,春冬季提高设施温棚利用率,夏季抓好露地蔬菜标准化,做到春提前、秋延后,扩大“西宁夏菜”生产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实现蔬菜生产提质增效。重点实施设施温棚建设和旧棚提升改造项目1000栋,落实露地蔬菜种植补贴政策5万亩和价格指数保险2万亩,建设绿色优质高效蔬菜生产基地3万亩,稳定蔬菜生产面积27万亩,产量达到68万吨,持续提高自给率。

  ——远郊以生态牧场为主,川水、半浅山、近郊以舍饲圈养为主,鼓励群众开展“牧繁农育”反季节育肥生产,建设牦牛藏羊“自繁自育”平衡养殖区,加速良种推广进程,重点推广大通牦牛、西门塔尔肉牛、青海藏系羊、陶赛特肉羊等优良品种,积极推广牦牛藏羊高效养殖技术,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家,持续推进粮改饲,种植优质饲草,推动畜牧业发展,全市牦牛藏羊出栏分别达17万头、70万只,牛羊肉产量达到4.29万吨,保障牛羊肉市场供应。

  ——严格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各项扶持政策,切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重点支持有基础、有经验的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猪政策性保险制度,加强种猪、仔猪、生猪及其产品有序调运,建立市场预警及调控机制,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1万头试点工作,提升改造10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大通、湟中、湟源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分别达到16家、18家、6家,力争全市能繁母猪存栏达到1.5万头、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产量达到2.25万吨,全市生猪生产尽快恢复到正常水平。

  ——逐步优化全市奶牛区域布局,巩固湟中小南川、大通极乐、塔尔以及湟源波航等传统奶牛养殖区,新扩建奶牛及乳肉兼用牛规模化生产基地3处,逐步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格局。落实好国家奶牛良种补贴政策,加大国内外良种奶牛引进力度,实施奶牛群体遗传改良计划,利用冻精技术稳步提升奶牛个体生产性能,扩大纯种黑白花、乳肉兼用西门塔尔等高产纯种奶牛养殖规模。加强奶牛养殖精细化管理,推行精准饲喂和智能化管理,延长奶牛产奶年限,提高生产效率,奶产量达到11.98万吨。支持加工公司自建、收购、参股、托管养殖场,稳定奶源,强化牛奶质量安全控制,确保生鲜乳品质。

  ——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化蛋(肉)鸡养殖场建设,新扩建蛋鸡规模化养殖场5家,实施标准化生产技术,生产优质安全绿色禽蛋产品,培育“袁大头”“大源朔山”“甘沟红”等一批禽蛋品牌。加强禽蛋生产经营者与农贸市场、商超、学校、酒店、企业对接,实现直销和订单生产,提高养殖积极性,全市蛋产量达到0.8万吨。

  (二)保障物资供应,抓好春耕生产。抢抓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动员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备耕春播生产,确保不误农时。2020年,全市计划农作物播种面积185.7万亩,其中粮食作物84.5万亩,油料51.6万亩,蔬菜27.93万亩,中藏药材6万亩,其他15.67万亩,豆类、油菜、马铃薯、蔬菜、中藏药材等特色作物种植培养面积继续稳定在75%以上。在保证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生产物资供应的同时,严把农资质量关,做好农机调度准备,优化生产托管、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6万亩,化肥农药减量增效63万亩,覆膜栽培技术推广19万亩等项目,千方百计稳面积、稳产量。全力抓好接羔育幼、舍饲圈养、防灾减灾为主的畜牧业生产和畜禽屠宰企业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涉农企业项目早复工、早投产。加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保障,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三)促进精深加工,提升产业价值。以西宁生物产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湟中小南川等地区为全市“菜篮子”产品加工基地,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和产品加工配送。扶持蔬菜初加工企业向粉末蔬菜、营养的东西提取等精深加工方向发展,生产除脱水蔬菜、速冻蔬菜、洁净蔬菜外的菜汁饮料、美容蔬菜等精深加工产品。加大对屠宰、肉制品加工公司扶持力度,推进牛羊、生猪屠宰、精细分割、精深加工、产品研制等发展,采用急冻排酸、无菌包装等工艺,推广便携式标准化“冷鲜肉”,开发牦牛肉干、牦牛肉罐头等系列化、全营养、精包装、易贮存精深加工产品。加快乳品加工公司技术改造工作,稳步扩大产能,积极开发功能性产品和特色乳制品,强化酪蛋白等高的附加价值产品生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执法监管,提升质量水平。加强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全力推进第三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成稳定运行追溯体系,做到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三同步”,逐步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追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制度,保证县级自检全覆盖,市级质检机构的抽检覆盖面不低于30%。强化检打联动,开展农兽药残留、禁用药物、非法添加、假劣农资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整合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的机构的技术支撑能力,充实基层监督管理的机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断织密编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创建西宁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做强县域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个,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力度,实施好农产品领域生态标签制度,开展农产品合格证试点,逐步实现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公司附带合格证,切实守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五)注重创新驱动,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建设西宁国家农业科学技术园区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培育认定市级农业科技园15家,开展8个创新驱动试点镇建设。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培育耐寒蔬菜品种,开展“大通牦牛”良种资源提纯复壮,扩大藏羊种畜基本繁育群,支持蔬菜及特色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引进番茄、辣椒、黄瓜、芦笋等各类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并予以推广,推广应用微喷灌、杀虫灯等设施生产新机械,普及黄蓝板、三诱技术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蔬菜品质和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加快建设西宁市蔬菜科技园,充分的发挥全省蔬菜领域首家院士工作站和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西宁综合试验站科研资源、人才技术优势,引领全省蔬菜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组织农业科学技术人员400余人参加“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和专家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种养殖技术指导,提升农民种养殖技能水平和灾害防御能力。

  (六)加强市场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发挥省会城市区位优势,持续推进农产品市场标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优化农产品市场建设布局,健全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提升冷藏保鲜、冷链物流等配套服务能力。开工建设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水果、鲜活水产品、牛羊肉、猪肉交易大棚及农产品展示、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等配套设施,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进一步打通西部地区农产品产业链条,满足全省辐射西藏群众“菜篮子”需求。新改建标准化农贸市场2-3家,配套建设“菜篮子”商品信息平台和价格调控平台,进一步强化市场调节功能。

  (七)加强产销协作,保持供需平衡。主动衔接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通过建立跨省、跨区域合作种植养殖基地、签订长期协议等方式,确保本地区“菜篮子”商品市场供需总体平衡。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积极动员商户签订调运承诺书,加大“菜篮子”产品调运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同步监测区域内供需变化和主产区的跨省跨区供给调运情况。依托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程,逐步优化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环境,新改建乡村级电商网点20个,推动本地电商企业与知名电商企业对接合作,提升农产品电商化水平,提升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八)畅通流通渠道,保障物资供应。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要求,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力保障蔬菜种苗、仔畜雏鸡、种畜禽等运输渠道通畅,保证种子、肥料、饲料及时发放到村和种养殖基地,生鲜乳及时出村。鼓励支持青海迅达物流仓储中心、物流配送等企业组织托盘标准化试点建设,在生产、运输、仓储、配送、销售、回收、再利用等环节,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准托盘,以点带面促进西宁市商贸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全力发展农村商品物流,构筑农村商贸流通网络,鼓励连锁企业和超市向农村延伸,扩大“农超对接”“农居对接”“农校对接”范围,拓宽“直采直供”模式,打通双向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

  (九)完善收储制度,增强调控能力。加强完善西宁市“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加强肉菜储备调运及产销衔接。充分的发挥市平抑物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按照西宁市民肉菜消费需求,采取政府对承储企业的仓储水电等费用进行补贴的方式,抓好蔬菜储备工作的同时坚持牛羊肉、猪肉的常态化储备,切实增强市场调控能力。鼓励当地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与外省蔬菜及肉类生产企业鉴定供货约束协议,大大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肉菜保供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点对点”调运机制,加强产销对接,提升市场供应畜产品质量。

  (十)强化价格监督管理,稳定市场秩序。强化“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完善蔬菜、肉类、水果、蛋、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价格信息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测和预警,“疫情”期间加强对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监测,密切跟踪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商超、菜市场供应情况变化,每日调度研判,精准把握供需和缺口情况,及时发布有效信息,推进各部门调查监测数据的共享,加强综合研判和趋势变化分析,及时预警和风险提示。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和扰乱市场行为,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查处。及时受理害农坑农事件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确保立即处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西宁调查队,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大涉农信贷资金支持。积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涉及蔬菜、饲料、种畜禽及种子、屠宰、奶业等“菜篮子”产品企业的再贷款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细化实化具体实施措施,简化审批,确保全市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0%以上,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春耕农资供应信贷资金需求。指导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三农”产业的融资担保服务,以“金穗服务惠万家”工程为基础,深化与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对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惠社e贷”项目,切实降低担保费率,减少反担保要求,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着力缓解“三农”普惠领域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担保难、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保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动态做好保障对象摸底工作和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并按月足额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严格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政策,适当降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十三)持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坚持动物免疫、监测、监管和疫病预防为主,各县区切实抓好畜禽养殖、调运、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和全链条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对调入仔畜、鸡苗、生猪、种用畜禽的检疫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运输车辆备案、清洗和消毒关,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检验检疫规定和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制度,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完善经营设施条件,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西宁市“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修订完善《西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立重要农畜产品保供稳价应急机制,健全组织体系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对重大疫情或自然灾害等异常情形及时作出反应,加强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落实“菜篮子”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菜篮子”目标考核,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强化“菜篮子”产品调控保障能力,确保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民政、供销、市场监督、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各项政策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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